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
教育 創意 文案 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 。
二、10 9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
畫 。
貳、目的
有鑑於近代
孝道觀念式微 亟待振興, 為喚起國人對孝道教育
的重視 ,建立美善社會 。 本計畫除 激 盪 校園 中的孝道觀念 ,亦將
廣 納民間及企業 想法 ,用愛 及 文字 滋養學童 溫潤 社會,朝著 「老
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 之 正向共好目標 邁進 。
參、辦理 單位
一、 主辦 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下稱國教署 。
二、 承辦 單位: 國教 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
高級中學) 。
肆、參加對象
有志推廣
孝道 人士 。
伍、甄選 規則
一、活動日期:
(一)收件截止日 10 9 年 9 月 1 8 日 星期五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 予 受理)。
(二)獲獎公告: 經評選後擇日公布 於 孝道教育資源 中心網站。
(三)頒獎 日期 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時,
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二、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郵寄紙本 請 於 10 9 年 9 月 1 8 日 星期五 前 以郵戳為 憑,
逾期不受理 )寄 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 「 國立 高
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 」,封袋上
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以利清楚標示 。
檢附資料:
1. 封面 需黏貼於信封上 【附件一】
2. 報名表 一 張 【附件二】
3. 作品 一式四 份 【附件三】
4. 授權同意書 一 份 【附件 四 】
2
5.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附件【附件五五】】
(二)電子寄送:電子寄送:作品作品電子檔請寄送至電子檔請寄送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tea.nknush.kh.edu.tw。。
信件主旨:
信件主旨:101099年孝道文案年孝道文案比賽比賽--姓名姓名
各檔案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各檔案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1. 報名表:報名表報名表:報名表--文案文案--作者作者
例:報名表
例:報名表--文案文案--王小明王小明
2. 作品:作品:作品作品--文案文案--作者作者
例:作品
例:作品--文案文案--王大明王大明
(三)以上紙本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以上紙本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不予評選。。倘有未倘有未盡盡事宜,事宜,敬請連繫敬請連繫國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高級中學。。
聯絡
聯絡電話:電話:0707--76138757613875分機分機499499,,許許助理助理。。
E
E--mail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tea.nknush.kh.edu.tw。。
陸、甄選甄選稿件規格及稿件規格及評評選選標準標準
(一)文案撰寫方式文案撰寫方式::
1.請針對請針對「「孝道教育推廣孝道教育推廣」」撰寫具有引領潮流、創新觀念的創撰寫具有引領潮流、創新觀念的創意文案,請至意文案,請至國國教教署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網站參考相關資參考相關資料。料。
2.作品請提供一份圖文並茂文案。作品請提供一份圖文並茂文案。((請參考附件三請參考附件三))
(1)
(1)內容應有圖片內容應有圖片((樣式不拘,電繪、手繪、照片皆可樣式不拘,電繪、手繪、照片皆可))
(2)
(2)並搭配金句並搭配金句(30(30字以內,可搭配圖片之創意短句字以內,可搭配圖片之創意短句))
(3)
(3)再以文章撰寫內容再以文章撰寫內容(200~500(200~500字,文體方式不拘,可結合字,文體方式不拘,可結合圖片與金句創意文案圖片與金句創意文案))
(二)評選標準評選標準
(三)得獎名單公得獎名單公布布::邀請專家學者評選,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出特優、優等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作品,獲選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將公告於於國國教署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評選標準
評選標準
文字敘述能力
文字敘述能力
20%
20%
傳播性
傳播性((記憶深刻,琅琅上口記憶深刻,琅琅上口))
30%
30%
正面效益、影響力
正面效益、影響力
20%
20%
創意性
創意性((是否能將圖片、文字運用是否能將圖片、文字運用得宜,並用創意帶出孝道意涵得宜,並用創意帶出孝道意涵))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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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獎獎項項
一、 獎項規劃獎項規劃如下如下,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
(一)特優:特優:共共11名名。。每名每名頒發頒發獎狀乙獎狀乙幀,幀,並致贈並致贈66,000,000元元禮券禮券。。
(二)優等:優等:共共33名名。。每名每名頒發頒發獎狀獎狀乙幀,乙幀,並致贈並致贈33,000,000元元禮券禮券。。
(三)佳作:佳作:共共55名名。。每名每名頒發頒發獎狀乙獎狀乙幀,幀,並致贈並致贈11,,550000元元禮券禮券。。
(四)入選:若干名,入選:若干名,每名每名頒發獎狀乙頒發獎狀乙幀幀。。
二、 獲獎名額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捌、其他注意事項其他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取消其獎勵其獎勵資格,資格,並並追回已發放之追回已發放之禮券禮券及獎狀。及獎狀。
二、 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件,不予評選。
三、 作品於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國教教署署,,國國教教署署基於非營基於非營利之教育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費用。
四、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計畫之同時,即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同意接受本計畫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注意事項之規範。本本計畫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辦單位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格。
六、 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4
10
1099年度年度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孝道教育創意文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案比賽比賽專用信封封面專用信封封面
編號:
編號:(由(由承辦承辦單位自動產生套印)單位自動產生套印)
802
802 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苓雅區凱旋二路 苓雅區凱旋二路 苓雅區凱旋二路 苓雅區凱旋二路 苓雅區凱旋二路 苓雅區凱旋二路 8989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附屬級中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啟
109文案 文案 比賽 比賽 〕
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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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足郵資
貼足郵資
寄件人姓名:
寄件人姓名: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手機手機))::
地址:
地址:
內附
(請自行勾稽檢查)
□1紙本-孝道創意文案比賽報名表一份
□2紙本-作品書面資料面資料一式四份
□3紙本-作品聲明與授權書作品聲明與授權書一份一份
□4紙本-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一份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一份

注 意意
一、左列各件請依左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左列各件請依左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右上角,請勿摺疊,應平放裝入此信封內。夾在右上角,請勿摺疊,應平放裝入此信封內。
二、每每11封袋,僅限一組報名一項領域使用。封袋,僅限一組報名一項領域使用。資料資料不全者,不全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三、本封袋請以掛號郵件投遞,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本封袋請以掛號郵件投遞,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致無法報名,由參賽組別自行負責。誤,而致無法報名,由參賽組別自行負責。
四、寄件前請再確認類別是否正確,以免影響您的權益。寄件前請再確認類別是否正確,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附件一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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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99年度年度國教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孝道孝道教育教育創意創意文案文案比賽報名表比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作品名稱
收件號碼
收件號碼
(由收件學校填寫)
(由收件學校填寫)
作者姓名
作者姓名
出生年月日
出生年月日
年年 月月 日日
室內電話
室內電話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E
E--MAILMAIL
創作理念
創作理念
附件二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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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年度國教年度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比賽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孝道教育創意文案比賽
圖片(樣式不拘,電繪、手繪、照片皆可)
金句:(30字內,可搭配圖片之創意短句)
文章內容:(200~500字,文體方式不拘,可結合圖片與金句創意文案)
附件三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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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聲明與授權
作品聲明與授權同意書同意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君(以下稱甲方)君(以下稱甲方)
就作品名稱:
就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無,同意無償授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乙方)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償授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乙方)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廣與資源分享目的,得以任何形式與方式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
甲方聲明並保證授權著作為甲方所自行創作且授權著作,未曾於其他
甲方聲明並保證授權著作為甲方所自行創作且授權著作,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擔保投稿作品為初比賽獲獎,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擔保投稿作品為初次發表。次發表。
本著作作者同意於下方簽章。
本著作作者同意於下方簽章。
此致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甲 方方
作者姓名:
作者姓名: (簽章)(簽章)
作者身分證號碼:
作者身分證號碼:
監護人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簽章)
連絡電話:
連絡電話:
地址
地址 ::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年年 月月 日日
附件四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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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辦理「孝道「孝道教育教育創意文案創意文案比賽」比賽」,為遵守個,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前,依法告知下列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事項:
一、 蒐集之目的:蒐集之目的:競賽活動辦理等特定目的競賽活動辦理等特定目的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學校、連絡方式蒐集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學校、連絡方式((包括電話號碼、包括電話號碼、EE--MAIL)MAIL)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三、 本本署署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利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 本本署署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主辦單位僅於中華民國領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主辦單位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 本本署署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行銷推廣、宣傳及輔導,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行銷推廣、宣傳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人資料。
七、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署署行使行使下列權利:下列權利:((一一))查詢或請求閱覽查詢或請求閱覽((二二))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製給複製本((三三))請求補請求補充或更正充或更正((四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五五))請求刪除。請求刪除。
八、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署署不負相關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14條規定,本條規定,本署署得酌收行政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作業費用。
九、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署署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關業務。
十、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意本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單位上述告知事項。
本人同意貴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 (簽章)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年年 月月 日日
附件五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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