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024404號函核定辦理本班。
二、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個人職涯規劃,特辦理本學分班。
三、修畢本課程全部專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四、本校畢業或本中心結業學員可申請隨班附讀。
五、隨班附讀尚有招生名額,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教師踴躍報名。
六、網路報名登錄至113年2月19日(星期一)13:00止,詳細資訊請參閱所附簡章內容或至本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 http://tisec.nccu.edu.tw )查詢。聯絡電話:(02)2938-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