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
中華民國108 年5 月9 日臺教綜(二)字第1080066602 號函發布
中華民國109 年3 月19 日臺教綜(二)字第1090036099 號函修正第1、6、7、10 點
一、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
教學團隊,以及凝聚各界力量攜手深耕海洋教育,倍增海洋教育的推動能量,特訂
定本計畫,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二、對象
(一)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除外),
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二)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三) 地方政府:推動海洋教育著有績效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四) 課程教學團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海洋教育教學具創新特色之教師團隊。
三、辦理時程
由本部另行公告。
四、獎項類別與名額
(一) 團體獎:3 至5 名為原則。
(二) 個人獎:3 至5 名為原則。
(三) 地方政府獎:3 至5 名為原則。
(四) 課程教學團隊獎:國小、國中、高中職各 3 至5 隊為原則。
五、推薦單位
(一) 團體獎及個人獎:由政府機關(構)及學校(以下簡稱推薦單位)推薦。
(二) 地方政府獎及課程教學團隊獎: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報當年度評選各
直轄市、縣(市)及課程教學團隊推動海洋教育成果優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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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團體獎及個人獎之推薦程序
(一) 推薦方式
1. 地方政府以外之推薦單位,團體獎、個人獎以推薦各1 名為限。
2. 地方政府推薦時,於彙整轄屬學校及府方之推薦名單後,以遴薦團體獎、個
人獎各2 名為限。
3. 各推薦單位應本審慎客觀原則,確實擇優推薦。
(二) 各推薦單位應列舉推薦團體或個人之具體事蹟並提供證明資料,以書面向本部
推薦,推薦程序及須檢送之資料如下:
1. 各推薦單位應檢送推薦表(附件一、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
料,於指定日期向本部委辦單位送件。推薦表(分成團體及個人二表),請確
實依下列規定填寫,以利評審:
(1) 「受推薦團體介紹」或「受推薦個人介紹」欄,推薦單位應撰寫約600
至800 字之短文,並附標題,簡介受推薦者之顯著貢獻事蹟及其對海洋
教育之影響。
(2) 「重要貢獻」欄,以對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重要事蹟為主,依事蹟發生
時程,依序具體詳實敘明。
(3) 「推薦意見」欄,請條列簡述推薦理由。
(4) 推薦單位應填妥相關資料,於「推薦單位」欄加蓋印信,並備妥證明文
件、佐證資料及活動照片供參。
(5) 電子檔光碟 1 份,內含推薦表與相關證明文件Word、PDF 檔及解析度
300 dpi 以上之JPG 格式照片10 至20 張。
2. 不符推薦程序、申請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七、團體獎及個人獎之評審方式
(一) 由本部聘請學者專家及熟諳海洋教育實務領域人士組成評審小組。
(二) 評審標準
1. 推動海洋教育有卓著貢獻者,包括捐資贊助各級學校或政府機關(構)辦理
海洋教育、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案、活化教學活動、投入海洋教育行
政規劃、培養海洋專業人才、培訓海洋志工及推展社團、從事海洋教育學術
研究、投入以海洋教育為主題之創作及推廣、致力於相關教育行動或其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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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貢獻等面向。
2. 團體獎以投入資源、達成效益及影響層面較顯著者為優先。
3. 個人獎以具創新突破、廣泛影響者為優先。
(三) 分為初審與決審兩階段辦理
1. 初審:採書面審查方式,由評審小組就受理案件擇優進入決審;必要時,並得
辦理面談、實地查核。
2. 決審:採書面審查方式,就通過初審案件,由評審小組進行決審,遴選出得獎
名單。
(四) 所定獎項名額,經決審會議決議後得從缺。
八、地方政府獎及課程教學團隊獎之評審方式
(一) 評審標準
1. 地方政府獎以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海洋教育,於訂定發展計畫、建置推
動機制、發展特色課程、提升師生素養、促進資源交流、充實網路平臺等面
向上,具卓著績效者為優先。
2. 課程教學團隊獎以創新海洋教育教學,於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教學活
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團
隊運作模式與歷程等面向上,具卓著績效者為優先。
(二) 評審方式
1. 地方政府獎之評審,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
推動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海洋教育作業要點」辦理,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結合每年舉辦之「全國海洋教育成果觀摩與教師研習會議」,邀請專家學
者進行整體執行成果評選,評選項目包括成果書面報告、成果觀摩展示、網路
平臺建置等,必要時得組成小組實地至資源中心了解。
2. 課程教學團隊獎之評審,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所訂之「海洋教育創
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九、表揚方式
由本部頒發獎座乙幀及獎狀乙紙,並以公開儀式辦理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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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注意事項
(一) 推薦海洋教育推手獎之具體事蹟,應力求普及,深入廣泛,藉以切實表揚、積極
鼓勵推廣海洋教育有功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並擴大宣導全
面推廣海洋教育活動之功效。
(二) 獲獎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所送推薦表及申請推薦之繳交證
明文件等相關資料,本部得使用於獎項推廣宣傳活動與非營利出版等,資料之
保存期限為5 年,未獲獎之推薦資料,將於頒獎典禮結束後予以銷毀。
(三) 各推薦單位對受推薦者或團體之參選事蹟,應審慎查核。獲獎者被推薦之事蹟
如有不實,本部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座及獎狀。
(四) 團體獎及個人獎之獲獎者,以 3 年內未曾獲獎者優先。
(五) 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本部保有計畫解釋權及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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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團體)推薦表
地方政府如推薦2 件,
請勾選優先順序:
□優先順序1
□優先順序2
受
推
薦
團
體
名稱
設立或登記
日期文號
負責人 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 聯繫人
姓名:
職稱:
地址:□□□□□
電話:()
手機:
傳真:()
E-mail:
姓名:
電話:()
手機:
傳真:()
E-mail:
受
推
薦
團
體
介
紹
(推薦單位應撰寫約600 至800 字之短文,並附標題,簡介
受推薦者之顯著貢獻事蹟及其對海洋教育之影響)
受推薦團體用印處
重
要
貢
獻
(以對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重要具體事蹟為主(近10 年內),依事蹟發生時程,依序具體詳實
敘明,含歷年曾獲表揚之事蹟,如:○○年辦理……等。請以條列式陳述。)
最近5 年
總贊助
金額
新臺幣 元(無則免填)
證
明
文
件
(請依序排列編目錄於此欄位,裝訂於本推薦表後)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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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應備文件】(請推薦單位打勾)
□ 本推薦表1 份
□ 被推薦團體同意書1 份(格式如附件三)
□ 推薦人及受推薦人為法人、團體者,應檢附登記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各1 份
□ 贊助或推展證明文件
□ 具體事蹟相關照片(解析度300 dpi 以上之JPG 格式照片10 至20 張)
□ 其他佐證資料
□ 光碟1 份,內含前述推薦表與相關證明文件Word、PDF 檔及照片JPG 檔
推
薦
單
位
名稱
統一編號
地址
電話
負責人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聯絡人
推
薦
意
見
(請推薦單位條列簡述推薦理由)
附
註
說
明
一、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如有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二、本表可自行延伸,但以6 頁為限;証明文件及其他佐證資料,以100 頁為限。
三、所送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請於109 年7 月10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利用寄件封面(如附件四)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 號(綜合三館3 樓)-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收」。聯絡人:張國珍小姐;電話:(02)2462-2192 分機1242。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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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個人)推薦表
地方政府如推薦2 件,
請勾選優先順序:
□優先順序1
□優先順序2
受
推
薦
個
人
姓名 出生日期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電話:公:()
宅:()
手機:
E-mail:
地址:□□□□□
請貼最近六個月內二吋
半身照片一張
服務單位
職稱
受
推
薦
個
人
簡
介
(推薦單位應撰寫約600 至800 字之短文,並附標題,簡介受推薦者之顯著貢獻事蹟及其對海
洋教育之影響)
重
要
貢
獻
(以對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重要具體事蹟為主(近10 年內),依事蹟發生時程,依序具體詳實
敘明,含歷年曾獲表揚之事蹟,如:○○年辦理……等。請以條列式陳述。)
最近5 年
總贊助
金額
新臺幣 元(無則免填)
證
明
文
件
(請依序排列編目錄於此欄位,裝訂於本推薦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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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應備文件】(請推薦單位打勾)
□ 本推薦表1 份
□ 被推薦人同意書1 份(格式如附件三)
□ 贊助或推展證明文件
□ 具體事蹟相關照片(解析度300 dpi 以上之JPG 格式照片10 至20 張)
□ 其他佐證資料
□ 光碟1 份,內含前述推薦表與相關證明文件Word、PDF 檔及照片JPG 檔
推
薦
單
位
名稱
統一編號
地址
電話
負責人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聯絡人
推
薦
意
見
(請推薦單位條列簡述推薦理由)
附
註
說
明
一、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如有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二、本表可自行延伸,但以6 頁為限;証明文件及其他佐證資料,以100 頁為限。
三、所送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四、請於109 年7 月10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利用寄件封面(如附件四)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 號(綜合三館3 樓)-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收」。聯絡人:張國珍小姐;電話:(02)2462-2192 分機1242。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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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薦同意書
(個人、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等名稱)
同意被推薦參加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並提供
相關資料參與遴選作業,如獲該獎項,同意提供相關
照片、貢獻事蹟等資料作為後續宣傳使用。
此致
教育部
被推薦團體/個人(請簽章/蓋印信):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三
10
寄件封面
To: 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 號(綜合三館3 樓)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收
附件四
參加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推薦資料(請勾選確認文件資料是否齊全):
※推薦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薦類別:□團體獎 □個人獎
※內附文件:□推薦表(附件一、二)及相關證明文件、佐證書面資料、照片。
□被推薦同意書(附件三)1 份。
□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各1 份(推薦人及受推薦人為法人、團體者須檢附)
□上述資料電子檔光碟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