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營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請於109年2月15日(星期六)前免備文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國立臺東高商(以郵戳為憑),承辦人:秘書陳姿妤,聯絡電話:089-350575#2901,行動電話0983-370653。
三、遴選日為109年2月22日(星期六)假臺東高商圖書館舉行,時間為上午9時00分開始。

附件一

教育部109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營

國際交流體驗活動【輔導老師報名表】

姓   名

性別

2吋照片

黏貼處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血型

 

身份證字號

飲食

葷食

素食

 

護照

有,有效期限(西元           月  

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

家用電話

 

E-mail

 

住 址

書面審查

 

服務學校

職稱

得分50%

 

原民領培

營隊

服務經歷

1.擔任 ______ 階培育營___________ (職稱)

2.擔任 ______ 階培育營___________ (職稱)

3.擔任 ______ 階培育營___________ (職稱)

4.擔任 ______ 階培育營___________ (職稱)

5.擔任 ______ 階培育營___________ (職稱)

 

面試

 

得分50%

 

資 料 審 查(請打ˇ )

總 成 績

 

英語文教師

是 □否

職務

導師            

生輔組長        

其他              

                (年)

 

國際英語標準化測驗成績達PR75以上

是 □否

原住民籍

是,族群:      

 
                     

附註:表格中有底色部分由承辦學校填寫。

教育部
109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營國際交流
輔導老師遴選實施要點
一、依據
本要點依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國
際交流作業要點 」 辦理。
二、目的

一 激勵輔導老師士氣,肯定其辛勞 及辦理成效。

二 擴展輔導老師國際交流經驗及視野,俾經驗傳承及分享。

三 秉公平公正之原則,遴聘適當之輔導老師以利參訪活動之順利進行。

四 隨時引導學員資料蒐集、反省思考,提昇國外參訪體驗之品質。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國立 臺東 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四、
輔導老師資格與名額: 具 下列資格者 ,擇優 正取 至少 3名 ,另備取 若干 名 。

一 消極資格
1.曾擔任 原民領 培營輔導老師或 相關承辦 行政人員累計 1年或 2次
以上者。
2.無 違反 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民法、刑法 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等違法情事者。
3.現職之高中職校長、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

二 積極資格
1.認同 本計畫 之目標、政策精神,且具性別平等意識者。
2.具 國際交流活動經驗者。
3.具 外語 英語 能力具基本溝通能力,能即席翻譯者尤佳。
4.能 配合營隊工作要求,吃苦耐勞、任勞任怨者。
5.具 營隊實務輔導經驗,且通過營主任認證輔導成效良好者。
6.具危機處理能力,能妥善規劃,積極因應突發狀況者。
2
五、
五、遴選原則:遴選原則:

(一一))凡符合凡符合前項前項資格者,得資格者,得依規定依規定報名,填寫報名,填寫「「輔導老師報名表輔導老師報名表」」((如如附件附件一一)),於,於109年年2月月15日(星期日(星期六六))前前掛號郵掛號郵寄寄或親送或親送至國立至國立臺東臺東高高商商,承辦人:,承辦人:秘書陳姿妤秘書陳姿妤((以郵戳為憑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89-350575#2901,,行動電話行動電話0983-370653。。

(二二))書面審查書面審查:佔總成績:佔總成績50%。。
1.國際英語標準化測驗成績達國際英語標準化測驗成績達PR75以上者以上者,共,共15分分。。
2.英語英語((文文))、應用英語、應用英語((文文))科合格教師科合格教師,共,共15分分。。
3.擔任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營學生或教師各階擔任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營學生或教師各階營隊活動輔導教師、承辦人員每次採計營隊活動輔導教師、承辦人員每次採計8分分,累計共,累計共40分分。。
4.105-108年度具學生輔導、生活管理實務經驗年度具學生輔導、生活管理實務經驗((如:如:一級主管一級主管、、導導師、生輔組長師、生輔組長))每年度採計每年度採計5分分,累計共,累計共20分分。。
5.具原住民籍教師或相關工作者具原住民籍教師或相關工作者,共,共10分分。。

(三三))面試:佔總面試:佔總成績成績50%,,內容包含內容包含原住民教育事務政策、參訪國家瞭解、原住民教育事務政策、參訪國家瞭解、語文表達、實務經驗、特殊專長等語文表達、實務經驗、特殊專長等指標綜合評指標綜合評定定。。

(四四))成績計算:總成績成績計算:總成績由高而低排列,成績由高而低排列,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位,第第2位位無條件捨去。無條件捨去。總成績總成績同分參酌條件同分參酌條件成績成績依序為:依序為:「「面試」面試」、、「「擔任教育擔任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營學生或教師各階營隊活動輔部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營學生或教師各階營隊活動輔導教師導教師」」、、「「105-108年度具學生輔導、生活管理實務經驗(如:年度具學生輔導、生活管理實務經驗(如:一級一級主管主管、、導師、生輔組長)導師、生輔組長)」」、「、「具原住民籍教師或相關工作者具原住民籍教師或相關工作者」」、、「「書面書面審查」審查」、、「「英語(文)、應用英語(文)科合格教師英語(文)、應用英語(文)科合格教師」」。指標成績逐項比。指標成績逐項比較高分錄取。較高分錄取。
六、
六、本要點本要點經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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