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基隆市政府109年度施政計畫暨基隆市教師木笛團組織要點辦理。
貳、目的:基隆市政府為推展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提昇教師專業知能、訓練本市教師木笛吹奏之能力,進而提升教師音樂素養與教學品質。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伍、承辦單位:基隆市立武崙國民中學
陸、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9年 9月6日(周日)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柒、練習時間:109年 9 月 7日起至 110年 1月18日止 ,
每週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00分。
捌、辦理地點:基隆市武崙國中合奏教室。
玖、課程內容:
一、 各種木笛基本吹奏技巧。
二、 木笛獨奏及合奏教學。
三、 木笛(直笛)合奏團組織、運作及教學方式。
四、 木笛獨奏及合奏團曲目之研究。
五、 校園巡迴演出。
六、 年度成果公演。
拾、注意事項:
一、 參加研習教師請配合訓練時間出席。
二、 合奏課程中所使用之樂器--高、中、次中音及低音直笛,請參加教師自備。
三、 參與研習者依實際出席時數核發研習時數。(出席次數未達1/3者,將不核發研習時數)。
四、 參與研習教師於服務學校內,應提供相關專業教學與諮詢(含學校社團課,校內直笛團參賽,校內音樂課等),並積極推動校內木笛教育績效(參加比賽或成果交流)。
拾壹、經費來源:
一、 指導老師鐘點費及相關行政費用,由本市武崙國中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二、 有關指導教師鐘點費不足部分,由參加團員共同分擔。
拾貳、考核與獎勵:
一、凡參加之教師,研習時間以課務自理原則核予公假登記。
二、學期結束後,依據實際出席情形核予研習時數。
三、代表本市參加各項競賽活動績效良好,或推動本項活動有具體
績效者,由承辦學校報請教育處建請所屬學校予以獎勵。
拾參、本簡章經奉基隆市政府核定後依規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