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基隆 國立空中大學基隆 國立空中大學基隆 國立空中大學基隆 學習指導中心 學習指導中心 學習指導中心
生活科學系 生活科學系 生活科學系 開設「 家庭教育專班 家庭教育專班 家庭教育專班 」課程 計畫書 計畫書 107.3.8107.3.8107.3.8107.3.8107.3.8107.3.8107.3.8
一、 依據
1. 家庭教育法第一條 :為增進國民家 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為增進國民家 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為增進國民家 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為增進國民家 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為增進國民家 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為增進國民家 庭生活知能,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庭,以建立祥和社會 。
2. 家庭教育法第八條 :推展家庭教育之機構、團體如下 :
(1) 家庭教育中心。
(2) 各級社會教育機構。
(3) 各級學校。
(4) 各類型大眾傳播機構。
(5) 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或團體。
3.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第三條二項規定 :國內或符合 國內或符合 教育 部採 認規定之國 內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外大學校院教育、社會成人或繼續幼兒心 理與輔導、社會工作 理與輔導、社會工作 理與輔導、社會工作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生活科學應用等相關系所畢業,修家庭教 育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並具家庭教實務工作經驗一年者。得向部 育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並具家庭教實務工作經驗一年者。得向部 育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並具家庭教實務工作經驗一年者。得向部 育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並具家庭教實務工作經驗一年者。得向部 育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並具家庭教實務工作經驗一年者。得向部 申請認定為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
二、 開班目的
1. 強化 社會大眾對 家庭教育 的認知與重視 。
2. 培訓家庭教育專業 知能 。
3. 提供申請教育部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證照所應具備之專業學分。
三、 專班特色
1. 本專班所開之課程名稱與學分數,均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
2.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內外相關科系畢業,並 修畢本專班之家庭教育業學 分,再加上家庭教育 實務工作一年以上,即可向教育部申請 「家庭教育專業人 員」證照。
四、 報名資格及方式
1. 報名資格: 國內外家庭教育相關科系畢業 (申請家庭教育專業證照 )必備學歷或 高中職畢業 有興趣修讀 對本課程者。
2. 報名日期: 107 107年 7月 14 日至 15 日(週六日 ),7月 11 至 31 日(週六日除外 )
報名地點:國立海洋大學空樓 8樓
請攜帶學歷證件正影本、身分相片 請攜帶學歷證件正影本、身分相片 請攜帶學歷證件正影本、身分相片 請攜帶學歷證件正影本、身分相片 請攜帶學歷證件正影本、身分相片 1張、報名費 張、報名費 張、報名費 300 元、學分雜 元、學分雜 元、學分雜 費每學分 940 元。
上學期 5科 13 學分,下期 學分,下期 5科 15 學分,滿 學分,滿 15 人即可開班。
2
五、 課程 規劃
開課年度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必修
或選10 7上
家庭資源與管理
3

老人與家庭
3

家庭 與親職
2

家庭 教育方案規劃
3

家庭、社區與環境
2

開課年度
科目名稱
學分數
必修
或選10 7下
家庭生活教育導論
3

婚姻與家人關係
3

家庭危機與管理
3

家庭 概論
3

家庭諮商與輔導
3

六、 上課 地點 :空大基隆學習中心 (基隆市北寧路 2號海洋大學空樓 )
七、 上課 方式 :依「國立空中大學專班開設要點」 辦理。
3. 觀看 空大數位學習平台教課程
4. 購買教科書
5. 每學期 4次面授、 2次考試 (期中考 及末)
八、 成績評量 :平時作業占 :平時作業占 :平時作業占 30% 、期 中考占 30% 、期末考占 、期末考占 40% 。本專班學生成績考查 本專班學生成績考查
依「國立空中大學專班開設要點」第七條 由面授老師 評量。
九、 其他
1. 除開班不成退還學分雜費外,選課繳後得辦理。
2. 本專班除在校曾修讀相同課程及格可採認外,其餘皆需習。
3. 本課程均符合教育部規定家庭專業人員必修學分。
4. 修 畢上下學期必5科選修 5科可申請國立空中大學生活系 「家庭教育 」 學分程證書。
5. 聯絡 電話 : 02-2462993824629938 24629938 246299382462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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